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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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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標題 內容
2024-11-21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302514號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021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高視察
(四)電話:(02)27878000轉7378
(五)傳真:(02)26531062
(六)電子郵件:kaobengod@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3-08-10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112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1321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3-03-14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 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甜菊醣苷等17項) 主旨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303494號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15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p920041@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2-08-02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胱胺酸) 發文日期:111年8月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301473號
修正「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2-04-19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草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300423號
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78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kaobengod@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2-03-10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111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60128號

修正「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 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9-15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110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1109號
附件:「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31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kaobengod@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8-18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1735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7-09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8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301674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檔案下載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6-23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017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5-10 有關食品用二氧化碳之生產來源管理現況 發文日期:110年5月10日 FDA食字第1101301283號,有關食品用二氧化碳之生產來源管理現況,詳見公文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相關單位。
檔案下載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3-18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110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380號
附件:「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15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sherry40931@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3-17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231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2-22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4562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1-25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4438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0-12-02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109年12月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2610號
附件:「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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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辦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15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sherry40931@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0-09-29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109年9月2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2006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
、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
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0-08-11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109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1559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
、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
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0-08-04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草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109年8月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1755號
附件:「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15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sherry40931@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0-07-01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1343號
附件:「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78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chihaolee@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