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聲明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所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本所基於「○○六 工業行政」、「一○九 教育或訓練行政」、「一五七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之特定目的而蒐集您的個人資料;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為:「C○○一 辨識個人者」、「C○○三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一一 個人描述」、「C○三八 職業」、「C○五二 資格或技術」、「C○六一 現行之受僱情形」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二、本所將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局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本所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之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所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本所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產業之推廣、宣導及輔導、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局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聯絡電話:(03)5223191 #231、電子郵件:chy20@firdi.org.tw)或本局行使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請求刪除。
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所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本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七、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所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八、本所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本所將會善盡監督之責。
九、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所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知悉貴所上述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貴局或貴所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