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權益同意書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同意書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所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本所或本所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因【(特定目的)「○○六 工業行政」、「○七八 計畫、管制考核與其他研考管理」、「一○九 教育或訓練行政」、「一二九 會計與相關服務」、「一三四 試務、銓敘、保訓行政」、「一五七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而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C○○一 辨識個人者」、「C○○二 辨識財務者」、「C○○三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一一 個人描述」、「C○一三 習慣」、「C○二三 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緊急聯絡人)、「C○三八 職業」、「C○五一 學校紀錄」、「C○五二 資格或技術」、「C○五四 職業專長」、「C○五七 學生(員)、應考人紀錄」、「C○六一 現行之受僱情形」、「C○九三 財務交易」(支付金額)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二、本所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所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本所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所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本所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產業之推廣、宣導及輔導、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所或本所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聯絡電話:(03)5223191-317 黃小姐、電子郵件:academypdp@firdi.org.tw),行使之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請求刪除。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本所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七、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所或本所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八、本所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將善盡監督之責。
九、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所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知悉貴所上述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貴所或貴所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