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中....
FIRDI法規科學服務平台
其他食安公告
首頁其他食安公告
熱門關鍵字:
發文日期 標題 內容
2018-06-26 修正「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 衛生福利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516號
附件:「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
主旨:修正「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九條第二項至第四項。
2018-05-01 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 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669號
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
附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
2018-01-09 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草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3179號
附件:「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草案。


2017-10-12 預告修正「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草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241號
附件:「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九條。
三、「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至本部「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傳真:(02)26531062
(四)電話:(02)27877354
(五)電子郵件:chelsea2237@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九 條
2017-10-02 預告修正「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草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981號
附件:「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四項。
三、「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69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yjamy.chueh@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八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