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中....
FIRDI法規科學服務平台
其他食安公告
首頁其他食安公告
熱門關鍵字:
發文日期 標題 內容
2024-03-01 公告113年度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審查 主旨:公告113年度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審查。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條第6項及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9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業務之受託機構名稱、所在地、執行業務種類及項目與委託期限詳述如下:
(一)受託機構名稱: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二)所在地:106660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127號14樓。
(三)執行業務種類、項目及範圍:辦理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之新案、許可文件展延、變更、移轉等業務委託審查。
(四)委託期限: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二、經委託之查驗登記申請案件辦理流程,請參考「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11條規定。




所屬法源:第 二十一 條
2023-02-22 公告112年度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審查 主旨:公告112年度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審查。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條第6項及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9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業務之受託機構名稱、所在地、執行業務種類及項目與委託期限詳述如下:
(一)受託機構名稱: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二)所在地:1066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127號14樓。
(三)執行業務種類、項目及範圍:辦理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之新案、許可文件展延、變更等業務委託審查。
(四)委託期限:自112年1月4日至112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經委託之查驗登記申請案件辦理流程,請參考「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11條規定。


所屬法源:第 二十一 條
2022-02-22 公告111年度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辦理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300272 號
附件: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1份
主旨:公告111年度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辦理。
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7條第4項及健康食品查驗委託辦法第6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業務之受託機構名稱、所在地、執行業務種類及項目與委託期限詳述如下:
(一)受託機構名稱: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
(二)所在地:11557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5號3樓。
(三)執行業務種類、項目及範圍:辦理健康食品查驗登記之新案、許可文件換發、補發、展延、轉移、註銷及登記事項變更等業務委託辦理。
(四)委託期限: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二、經委託之查驗登記申請案件辦理流程,請依據健康食品查驗委託辦法第8條規定。(詳如附件)
所屬法源:第 二十一 條
2022-02-17 公告111年度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辦理 一、旨揭業務之受託機構名稱、所在地、執行業務種類及項目與委託期限詳述如下:
(一)受託機構名稱: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
(二)所在地:11557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5號3樓。
(三)執行業務種類、項目及範圍:辦理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之新案、許可文件換發、補發、展延、轉移、註銷及登記事項變更等業務委託辦理。
(四)委託期限: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二、經委託之查驗登記申請案件辦理流程,請依據「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11條規定(詳如附件)。
所屬法源:第 二十一 條
2022-02-15 公告111年度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辦理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條第6項及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9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業務之受託機構名稱、所在地、執行業務種類及項目與委託期限詳述如下:
(一)受託機構名稱: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二)所在地:10075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75號11樓。
(三)執行業務種類、項目及範圍:辦理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之新案申請、許可文件補(換)發、展延、移轉、註銷及登記事項變更等業務委託辦理。
(四)委託期限:自111年1月5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二、經委託之查驗登記申請案件辦理流程,請依據「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11條規定(詳如附件)。
所屬法源:第 二十一 條
2018-02-12 公告訂定「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3467號
附件: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總說明及逐點說明之pdf檔各1份
主旨:公告訂定「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五項及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證管理辦法。
公告事項:訂定「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
2018-02-12 公告訂定「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應辦理查驗登記」,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3461號
附件:認定基準表之pdf檔1份
主旨:公告訂定「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應辦理查驗登記」,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產品配方中添加任一維生素之每日攝取量,符合於認定基準表範圍者(認定基準表如附件),應向本部辦理查驗登記。
二、符合前述應辦理查驗登記之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凡未依規定申請查驗登記或未完成查驗登記程序者,將依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依同法第四十七條及五十二條相關規定處辦。
三、屬輸入錠狀膠囊狀食品,於國內分裝成產品者,因已依規定辦理輸入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無須再申請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
2010-09-09 公告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應辦理查驗登記及其作業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 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0991301731號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四條。
公告事項:
一、產品配方中添加任一維生素之每日攝取量在「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百分之一百五十以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上限以下之國產錠狀、膠囊狀食品(認定基準表如附件1),應依「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作業注意事項」向本署辦理查驗登記。
二、惟若屬輸入錠狀、膠囊狀食品,於國內分裝成產品者,因已依現行規定向本署辦理「輸入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無須再申請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
三、前開「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作業注意事項」及相關申請書表分別詳如附件2及附件3。
四、施行日期:一百年一月一日開始受理查驗登記,該類市售之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並應於一百零一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查驗登記取得許可,凡未依規定申請查驗登記或未完成查驗登記程序者,將依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依同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三條相關規定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