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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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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標題 內容
2018-03-15 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1月24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 字第1071300292 號
附件: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及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各1份
主旨: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1月24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二、本次修正「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1501.90.00.00-3「第0209或1503節除外之禽脂」等20項貨品號列之中、英文貨品名稱為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6年11月23日貿服字第1060153068號公告(業於106年11月24日生效),屬行政程序法第154條之情況急迫、無法事先公告周知者,於本次公告進行修正,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1月24日生效。
2018-03-12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醋酸聚乙烯樹脂」,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醋酸聚乙烯樹脂」,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醋酸聚乙烯樹脂」
2018-03-07 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十五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436號
附件: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增修訂摘要表及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各乙份
主旨: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十五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
二、本次修正之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三、輸入本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十 八條准用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應檢附本部核發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影本。
2018-03-05 公告107年度「輔導食品添加物及特殊營養食品業者完善登錄及實施自主品管」計畫委託「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辦理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FDA食字第1071300698A號
主旨:公告107年度「輔導食品添加物及特殊營養食品業者完善登錄及實施自主品管」計畫委託「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辦理。
公告事項:
一、為輔導食品添加物業者上傳正確之「產品標籤」及「產品規格書」,並輔導食品添加物製造及輸入業者、取得查驗登記許可之特殊營養食品業者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實施強制檢驗,特辦理此計畫。
二、旨揭計畫執行期間為107年1月2日至107年12月31日。
三、旨揭業務之受託機構名稱、所在地、電話及傳真詳述如下:
(一)受託機構名稱: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二)所在地:10689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7號7樓
(三)電話:02-27521006。
(四)傳真:02-27521007。




2018-01-15 廢止「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前行政院衛生署七十八年七月一日衛署食字第八一一二四四號公告)」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令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3840號
廢止「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前行政院衛生署七十八年七月一日衛署食字第八一一二四四號公告)」。
部長 陳時中
2018-01-09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及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3630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及第三條附表二
2017-12-14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B試藥、試液等」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B試藥、試液等」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B試藥、試液等」部分規定
2017-11-16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凡例 」,並自即日生效 。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凡例 」,並自即日生效 。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凡例」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17-11-01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2843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三條附表二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17-07-12 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四日生效。 發文日期:106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859號
附件: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及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各1份
主旨: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四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6-29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363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所屬法源:第 十二 條
2017-06-12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029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及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及第三條附表二
所屬法源:第 十二 條
2017-05-24 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 字第1061301107 號
主旨: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食品輸入查驗」。
二、本次修正之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三、輸入本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准用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應檢附本部核發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影本。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2-24 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氟化鉀」,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氟化鉀」,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氟化鉀」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17-02-24 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氟化鈉」,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氟化鈉」,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氟化鈉」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17-02-15 預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2-14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單及雙脂肪酸甘油.二乙醯酒石酸酯」,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單及雙脂肪酸甘油.二乙醯酒石酸酯」,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單及雙脂肪酸甘油.二乙醯酒石酸酯」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17-01-20 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 發文日期:106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51304809 號
附件: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各1份

主旨: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公告修正之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二、輸入本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准用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除香料外),應檢附本部核發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影本。
三、旨揭「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修正案,係配合立法院105年12月16日三讀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之調整部分貨品分類號列之編排架構及修正貨名,並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5年12月30日貿服字第1057037762號公告及105年12月28日貿服字第1057038073號公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1-20 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 發文日期:106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0373號

附件: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及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三、本公告登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天內陳述意見: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83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hades@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1-20 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發文日期:106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51304809 號
附件: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各1份
主旨: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公告修正之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二、輸入本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准用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除香料外),應檢附本部核發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影本。
三、旨揭「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修正案,係配合立法院105年12月16日三讀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之調整部分貨品分類號列之編排架構及修正貨名,並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5年12月30日貿服字第1057037762號公告及105年12月28日貿服字第1057038073號公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