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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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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標題 內容
2016-06-15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5年7月31日起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1729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份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5年7月3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
2016-06-13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1915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份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
2016-05-26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硫酸鈣」,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硫酸鈣」,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6-04-22 修正「輸入規定『F02』之說明欄內容」,並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105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0671號

附件:修正輸入規定「F02」之說明欄內容
 修正「輸入規定『F02』之說明欄內容」,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輸入規定『F02』之說明欄內容」
2016-03-09 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9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0638號
附件: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及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各1份
主旨: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
2016-03-08 訂定「食品添加物應明顯標示產品登錄碼」,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8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0040號
附件:
主旨:訂定「食品添加物應明顯標示產品登錄碼」,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十款。
公告事項:食品添加物應於產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產品登錄碼」字樣及其登錄碼。
2016-03-07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4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0478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份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
2016-03-04 公告訂定「食品添加物之通用名稱」,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4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4932號
主旨:訂定「食品添加物之通用名稱」,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
公告事項:訂定「食品添加物之通用名稱」,如附件。
2016-02-17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及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0446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及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及第三條附表
2016-02-02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5年2月15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0116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份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5年2月15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

2016-01-12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15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4951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份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15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
2016-01-08 廢止「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1501.10.00.00-0「第0209或1503節除外之熟豬油」等71項及1905.90.10.00-3「盛裝藥物用之空囊」等6項號列,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15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月8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4971號
附件:廢止原規定及附件各1份
主旨:廢止「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1501.10.00.00-0「第0209或1503節除外之熟豬油」等71項及1905.90.10.00-3「盛裝藥物用之空囊」等6項號列,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15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廢止原規定如附件。
2016-01-08 訂定「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15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月8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4970號
附件: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1份
主旨:訂定「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15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訂定「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
2015-11-05 廢止「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及「輸入規定511項下食品,輸入供自用、商業樣品、研發測試用物品,每種產品總數不超過一千二百粒者,由海關逕予放行之通關代碼:DHI00000000001」,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3342號
附件:原公告2份

主旨:廢止「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及「輸入規定511項下食品,輸入供自用、商業樣品、研發測試用物品,每種產品總數不超過一千二百粒者,由海關逕予放行之通關代碼:DHI00000000001」,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旨揭二份公告原規定如附件,因重新公告訂定「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以及「輸入規定511項下食品得由海關逕予放行之條件與其適用通關代碼」,爰配合辦理該等公告之廢止。
2015-11-05 訂定「輸入規定511項下食品得由海關逕予放行之條件及其通關代碼」,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3341號
附件:

主旨:訂定「輸入規定511項下食品得由海關逕予放行之條件及其通關代碼」,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輸入規定511項下食品,輸入供個人自用,且每種產品至多十二瓶(盒、罐、包、袋),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者,得由海關逕予放行之通關代碼:DHI00000000001。
二、凡以本公告方式輸入之食品,不得供銷售用途,且經查明用途、數量及貨名與聲明條件不符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論處。
2015-10-26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26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3623號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
2015-10-12 公告104年度「輔導辦理化工原料或食品添加物批發零售業商業登記之販售食品添加物業者遵行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計畫委託「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辦理。 公告事項:
一、為確實掌握食品添加物販售業者,強化該等業者之管理,本署針對已辦理「F107200化學原料批發業」、「F2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F121010食品添加物批發業」及「F221010食品添加物零售業」等商業登記項目,進行問卷調查及分析,並輔導販售食品添加物業者,完成食品添加物業者之登錄。
二、旨揭業務之受託機構名稱、所在地、電話及傳真詳述如下:
(一)受託機構名稱: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二)所在地:10690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19號6樓。
(三)電話:02-27512777。
(四)傳真:02-2777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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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8 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並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3127號

附件: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修正規定1份
主旨: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
2015-09-17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玉米糖膠」,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玉米糖膠」,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5-09-17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乳酸鏈球菌素」,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乳酸鏈球菌素」,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