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起授證資格考科及格標準調整公告
112年度起授證資格考科及格標準調整公告
112年度起,研發工程師授證標準改為同次報考兩考科,平均達70分視為及格。請參考如下:
專業級等 |
考試科目 |
考科及格標準/成績保留 |
授證資格 |
初級 |
1. 保健食品概論 2. 食品科學概論 |
Ø 及格標準: 1. 每科100分,該科達70分為及格(成績計算以直接進位取整數)。 2. 同時報考同一級等的所有考科,平均達70分得視為及格,但單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註1)。 Ø 成績保留: 保留及格單科成績自應考日起三年度有效。 ※註1:112年起修正研發級授證資格。 |
2考科皆達及格標準。 |
研發級 |
1. 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 2. 保健食品品質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