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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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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訂定「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一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300310號


主旨:訂定「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一日生效。
依據: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輸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一項公告應申請查驗之產品,非供販賣,且金額、數量符合下列條件者,得免申請輸入查驗;其於輸入時,應填報下揭通關代碼於進口報單輸入許可證號碼欄中,並聲明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三項免申請查驗之規定:一、各國駐華使領館或享有外交豁免權之人員: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供自用,其金額、數量,同二;輸入食品容器、具供自用,其金額、規格及數量,同四,代碼:DH000000000001。
二、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不含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價值在一千美元以下,且重量在六公斤以內(以報單單一項次之價值及數量計);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每種至多十二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三十六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代碼:DH000000000002。
三、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關稅法第五十二條原貨復運出口免徵關稅者,代碼:DH000000000003;自進口後若變更用途須補繳關稅時,應補查驗放行文件,始得變更用途。
四、輸入食品容器、具供個人自用:以報單單一項次之價值在一千美元以下,且同規格數量未逾四件,或價值超過一千美元且數量為一件,代碼:DH000000000005。
五、前述單一項次係指品名、成分、廠牌、製造廠及產地應相同,包括同一品名之所有批號、製造日期(有效日期)或(包裝)規格之總量。
六、以下項目不適用本公告通關代碼:
(一)食品添加物及香料。
(二)牛海綿狀腦病發生國家所生產供食用牛隻之屠肉、組織、器官、衍生物或含前揭物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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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8-07-19 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1930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三、「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修正草案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83
(四)傳真:02-2787-1062
(五)電子郵件:hades@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8-07-18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1869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份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
二、為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7年6月8日貿服字第1070151497號公告,本次刪除CCC0504.00.29.11-5「牛腸(包括大腸、小腸及直腸),整個或切開者均在內,生鮮或冷藏」等9項貨品號列,增列CCC0504.00.23.11-1「牛腸(包括大腸、小腸及直腸),整個或切開者均在內,生鮮或冷藏」等9項貨品號列,屬行政程序法第154條之情況急迫、無法事先公告周知者,並溯及自107年6月30日生效。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9-04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八日生效。 發文日期:106年9月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2460號
附件: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八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8-04 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三條附表
所屬法源:第 三十五 條
2017-07-17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七 日生效。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七 日生效。 【發布日期:2017-07-17】 :食品組
發文日期:106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61301951號
附件: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七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7-17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七 日生效。 發文日期:106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61301951號
附件: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七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7-13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七 日生效。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7-12 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四日生效。 發文日期:106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859號
附件: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及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各1份
主旨: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四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7-12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四日生效。 發文日期:106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61301858號
附件: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四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6-01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生效。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份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生效。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5-24 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 字第1061301107 號
主旨: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食品輸入查驗」。
二、本次修正之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三、輸入本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准用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應檢附本部核發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影本。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2-15 預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1-20 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 發文日期:106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51304809 號
附件: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各1份

主旨: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公告修正之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二、輸入本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准用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除香料外),應檢附本部核發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影本。
三、旨揭「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修正案,係配合立法院105年12月16日三讀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之調整部分貨品分類號列之編排架構及修正貨名,並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5年12月30日貿服字第1057037762號公告及105年12月28日貿服字第1057038073號公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1-20 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 發文日期:106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0373號

附件: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及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三、本公告登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天內陳述意見: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83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hades@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1-20 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發文日期:106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51304809 號
附件: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各1份
主旨: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公告修正之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二、輸入本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准用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除香料外),應檢附本部核發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影本。
三、旨揭「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修正案,係配合立法院105年12月16日三讀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之調整部分貨品分類號列之編排架構及修正貨名,並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5年12月30日貿服字第1057037762號公告及105年12月28日貿服字第1057038073號公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1-20 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發文日期:106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51304815號
附件: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及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各1份
主旨: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
二、旨揭「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修正案,係配合立法院105年12月16日三讀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之調整部分貨品分類號列之編排架構及修正貨名,並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5年12月30日貿服字第1057037762號公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7-01-20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發文日期:106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51304803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份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旨揭「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修正案,係配合立法院105年12月16日三讀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之調整部分貨品分類號列之編排架構及修正貨名,並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5年12月30日貿服字第1057037762號公告,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11-02-08 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0712.90.10.00-8「乾百合」等4項稅則號列(如附件)輸入規定為F01,並自100年4月1日生效。 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2月1日
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09913039460號
附件: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訂項目表
主旨: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貨品分類號列 0712.90.10.00-8 「乾百合」等4項稅則號列(如附件)輸入規定為『F01』,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一日生效。
依據:輸入食品查驗辦法第二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貨品分類號列0712.90.10.00-8「乾百合」等4項稅則號列(如附件)項下產品應辦理食品查驗,其輸入規定為F01。
所屬法源:第 三十三 條
2011-01-12 公告本署「輸入食品查驗證明」格式,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停止適用,並同日起施行「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報驗申請書」、「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許可通知書」、「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不符合通知書」、「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不符合通知書英文版」、「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具結先行放行申請書」、「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具結先行放行通知書」格式,如附件。 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月6日
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0991304099號
附件:「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報驗申請書」等書表共6份
主旨:公告本署「輸入食品查驗證明」格式,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停止適用,並同日起施行「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報驗申請書」、「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許可通知書」、「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不符合通知書」、「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不符合通知書英文版」、「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具結先行放行申請書」、「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具結先行放行通知書」格式,如附件。
依據: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
所屬法源:第 三十三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