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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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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標題 內容
2013-09-10 修正「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72號
附件:
主旨:修正「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之法律授權依據。
2013-09-10 修正「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71號
附件:
主旨:修正「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之法律授權依據。
2013-09-10 修正「市售包裝果汁及蔬菜汁飲料應標示原汁含有率」,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63號
附件:

主旨:修正「市售包裝果汁及蔬菜汁飲料應標示原汁含有率」,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修正「市售包裝果汁及蔬菜汁飲料應標示原汁含有率」之法律授權依據。
2013-09-10 修正「含有咖啡因成分且有容器或包裝之飲料,應於個別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有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62號
附件:
主旨:修正「含有咖啡因成分且有容器或包裝之飲料,應於個別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有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修正「含有咖啡因成分且有容器或包裝之飲料,應於個別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有關事項」之法律授權依據。
2013-09-10 修正「包裝速食麵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60號
附件:
主旨:修正「包裝速食麵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修正「包裝速食麵標示相關規定」之法律授權依據。
2013-09-10 修正「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59號
附件:
主旨:修正「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修正「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標示相關規定」之法律授權依據。
2013-09-06 修正「重金屬檢驗方法總則」等二百二十六篇檢驗方法之授權法源,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重金屬檢驗方法總則」等二百二十六篇檢驗方法之授權法源,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3-09-04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第(八)類營養添加劑、第(九)類著色劑、第(十)類香料、第(十一)類調味劑、第(十二)類粘稠劑(糊料)、第(十三)類結著劑、第(十四)類食品工業用化學藥品、第(十五)類溶劑、第(十六)類乳化劑、第(十七)類其他、附錄A及附錄B等二百八十四篇檢驗方法之授權法源,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第(八)類營養添加劑、第(九)類著色劑、第(十)類香料、第(十一)類調味劑、第(十二)類粘稠劑(糊料)、第(十三)類結著劑、第(十四)類食品工業用化學藥品、第(十五)類溶劑、第(十六)類乳化劑、第(十七)類其他、附錄A及附錄B等二百八十四篇檢驗方法之授權法源,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3-09-03 訂定「食品中微生物之檢驗方法—星狀病毒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中微生物之檢驗方法—星狀病毒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3-09-02 修正「肌酸」等20項原料標示警語之授權依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19號
主旨:修正「開放『肌酸』為食品原料及其產品應加標之警語標示」、「開放『輔酵素Q10(Coenzyme Q10)』為食品原料及其產品應加標警語標示」、「公告使用原料『四棱白粉藤』之包裝食品,其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公告使用原料『地靈萃取粉末』之包裝食品,其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公告使用原料『奇異果種子萃取物』之包裝食品應標示警語」、「公告使用原料『草莓種子萃取物』之包裝食品應標示警語」、「訂定使用原料『三果木(Terminalia arjuna)樹皮萃取物』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使用原料『穀胱甘肽(Glutathione)』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公告訂定使用原料『甲基硫醯基甲烷(Methylsulfonyl methane, MSM)』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生效」、「公告修正使用原料『紫錐菊(Echinacea purpurea)』之可食用部位、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公告訂定使用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 (Burch) DC.)根』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起生效」、「公告訂定使用原料『狹葉紫錐菊根(Echinacea angustifolia DC.)』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起生效」、「公告訂定使用原料『鼠尾草種子(Salvia hispanica L.)』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起生效」、「公告訂定使用原料『蛋殼膜(Eggshell membrane)』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公告訂定使用原料『貓爪藤(Uncaria tomentosa)樹皮萃取物』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訂定『冬蟲夏草菌絲體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九日生效」、「訂定使用原料『雪蓮(Saussurea involucrata)組織培養物』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生效」、「訂定使用原料『印度仙人掌(Caralluma fimbriata)萃取物』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生效」、「訂定使用原料『桑黃(Phellinus linteus)菌絲體』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生效」、「公告使用原料『舒可慢(Sucromalt)』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等20項原料標示警語授權依據,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公告事項:修正「開放『肌酸』為食品原料及其產品應加標之警語標示」、「開放『輔酵素Q10(Coenzyme Q10)』為食品原料及其產品應加標警語標示」、「公告使用原料『四棱白粉藤』之包裝食品,其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公告使用原料『地靈萃取粉末』之包裝食品,其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公告使用原料『奇異果種子萃取物』之包裝食品應標示警語」、「公告使用原料『草莓種子萃取物』之包裝食品應標示警語」、「訂定使用原料『三果木(Terminalia arjuna)樹皮萃取物』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使用原料『穀胱甘肽(Glutathione)』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公告訂定使用原料『甲基硫醯基甲烷(Methylsulfonyl methane, MSM)』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生效」、「公告修正使用原料『紫錐菊(Echinacea purpurea)』之可食用部位、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公告訂定使用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 (Burch) DC.)根』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起生效」、「公告訂定使用原料『狹葉紫錐菊根(Echinacea angustifolia DC.)』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起生效」、「公告訂定使用原料『鼠尾草種子(Salvia hispanica L.)』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起生效」、「公告訂定使用原料『蛋殼膜(Eggshell membrane)』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公告訂定使用原料『貓爪藤(Uncaria tomentosa)樹皮萃取物』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訂定『冬蟲夏草菌絲體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九日生效」、「訂定使用原料『雪蓮(Saussurea involucrata)組織培養物』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生效」、「訂定使用原料『印度仙人掌(Caralluma fimbriata)萃取物』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生效」、「訂定使用原料『桑黃(Phellinus linteus)菌絲體』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並自即日生效」、「公告使用原料『舒可慢(Sucromalt)』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等20項原料標示警語授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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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2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第(一)類防腐劑、第(二)類殺菌劑、第(三)類抗氧化劑、第(四)類漂白劑、第(五)類保色劑、第(六)類膨脹劑及第(七)類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等一百四十二篇檢驗方法之授權法源,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第(一)類防腐劑、第(二)類殺菌劑、第(三)類抗氧化劑、第(四)類漂白劑、第(五)類保色劑、第(六)類膨脹劑及第(七)類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等一百四十二篇檢驗方法之授權法源,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3-08-14 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Avermectin類抗生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Avermectin類抗生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13-08-14 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胺基醣苷類抗生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胺基醣苷類抗生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13-08-09 廢止「食品中3-單氯丙二醇之檢驗方法(一)」,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廢止「食品中3-單氯丙二醇之檢驗方法(一)」,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3-08-09 訂定「醬油類中3-單氯丙二醇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醬油類中3-單氯丙二醇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3-06-19 公告輸入食品添加物,自進口日期102年8月1日起應於進口報單之「貨品名稱」欄位加註「食品用」或「食品添加物」,以及「規格」欄位註明「批號」。 公告輸入食品添加物,自進口日期102年8月1日起應於進口報單之「貨品名稱」欄位加註「食品用」或「食品添加物」,以及「規格」欄位註明「批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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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6 修正「重金屬檢驗方法總則」,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重金屬檢驗方法總則」,並自即日生效。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2013-05-28 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霍亂弧菌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霍亂弧菌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2013-05-06 修正「食品中微生物之檢驗方法—諾羅病毒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中微生物之檢驗方法—諾羅病毒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2013-04-10 修正「食用菇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用菇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