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中....
FIRDI法規科學服務平台
其他食安公告
首頁其他食安公告
熱門關鍵字:
發文日期 標題 內容
2021-08-27 預告「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第三十六點修正草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825號

附件:「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第三十六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第三十六點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七條第四項。
三、「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第三十六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部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343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klchen@fda.gov.tw
部長 陳時中
所屬法源:第 七 條
2021-08-10 檢送「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4條附表一及附表二之修正預告草案初稿1份,敬請貴單位協助檢視並轉知所屬,如有增修建議,請貴單位彙整後於110年9月1日前函復,請查照。 來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字號:FDA食字第1101301142號
所屬法源:第 八 條
2021-06-01 預告「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修正草案 預告「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修正草案
所屬法源:第 十三 條
2021-01-11 有關衛生福利部110年1月6日衛授食字第1091301694號公告預告「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第一點修正草案,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1696號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110年1月6日衛授食字第1091301694號公告預告「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第一點修正草案,請查照。
所屬法源:第 八 條
2020-11-06 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九條 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2209號
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九條。
附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九條
所屬法源:第 十二 條
2020-07-01 公告「冷凍、冷藏水產品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食用冰塊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及「脫水蔬果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1日
發文字號:FDA食字第1091301740號
所屬法源:第 八 條
2020-06-16 有關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第6條第一項資格 有關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第6條第一項資格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40005
所屬法源:第 十一 條
2020-05-21 發布訂定「酸化罐頭食品製造業者自主衛生管理指引」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1176號
所屬法源:第 八 條
2020-05-12 「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九條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9年5月12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300969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如附件
所屬法源:第 十二 條
2020-04-29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七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300843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
所屬法源:第 八 條
2019-07-25 修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作業程序」 修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作業程序」,如附件。
所屬法源:第 八 條
2019-06-17 公告修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作業程序」 修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作業程序」,如附件。
所屬法源:第 八 條
2019-06-04 發布修正「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4 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102195號

修正「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
附修正「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

所屬法源:第 八 條
2019-04-09 發布修正「應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製造工廠類別」如附件,名稱並修正為「應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製造工廠類別及規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2510號
附件:「應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製造工廠類別」修正條文
主旨:修正「應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製造工廠類別」如附件,名稱並修正為「應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製造工廠類別及規模」,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公告事項:修正「應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製造工廠類別」,名稱並修正為「應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製造工廠類別及規模」。
所屬法源:第 十一 條
2019-04-09 發布修正「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2505號
修正「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
附「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
所屬法源:第 十一 條
2018-12-19 公告訂定「罐頭及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食用油脂製造、加工、調配業者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罐頭及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食用油脂製造、加工、調配業者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五項。
公告事項:
下列食品業者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
一、辦理工廠登記之罐頭食品製造、加工、調配業者。
二、辦理工廠登記且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食用油脂製造、加工、調配業者。
所屬法源:第 八 條
2017-11-17 訂定「旅館業附設餐廳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2659號

主旨:訂定「旅館業附設餐廳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訂定「旅館業附設餐廳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所屬法源:第 八 條
2017-07-25 發布訂定「生鮮蛋品洗選作業指引」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719號
主旨:發布訂定「生鮮蛋品洗選作業指引」,請逕至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查詢。
所屬法源:第 八 條
2017-06-29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363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
所屬法源:第 十二 條
2017-06-13 發布修正「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第五條
所屬法源:第 十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