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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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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標題 內容
2012-11-19 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病原性大腸桿菌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病原性大腸桿菌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11-19 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仙人掌桿菌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仙人掌桿菌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11-19 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糞便性鏈球菌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糞便性鏈球菌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11-19 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大腸桿菌群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大腸桿菌群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11-19 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綠膿桿菌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綠膿桿菌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11-19 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生菌數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生菌數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11-19 訂定「食品中亞硝酸鹽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中亞硝酸鹽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11-19 訂定「食品中過氧化氫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中過氧化氫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11-19 訂定「食品中防腐劑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中防腐劑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11-19 訂定「食品中著色劑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中著色劑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11-19 訂定「食品中異物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中異物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11-19 廢止九十八年八月十三日署授食字第○九八一八○○二八八號公告,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廢止九十八年八月十三日署授食字第○九八一八○○二八八號公告,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公告事項:
一、廢止98年8月13日署授食字第0981800288號公告修正指定16種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得為食品衛生檢驗方法,詳細篇名如下:
(一)總號4090類號N6097「食品中黃麴毒素檢驗法」;
(二)總號5629類號N6120「食品檢驗法-異物之檢查」;
(三)總號8052類號N6159「食品中組織胺檢驗法」;
(四)總號10888類號N6184「食品中亞硝酸鹽之檢驗法」;
(五)總號10889類號N6185「食品中色素之檢驗法」;
(六)總號10890類號N6186「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法-生菌數之檢驗」;
(七)總號10893類號N6189「食品中殺菌劑之檢驗法(過氧化氫之檢驗)」;
(八)總號10949類號N6190「食品中防腐劑之檢驗法」;
(九)總號10950類號N6191「食品中人工甘味劑檢驗法」;
(十)總號10984類號N6194「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法-大腸桿菌群之檢驗」;
(十一)總號12539類號N6211「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法-病原性大腸桿菌之檢驗」;
(十二)總號12540類號N6212「食品微生物檢驗法-仙人掌桿菌之檢驗」;
(十三)總號13434類號N6272「包裝飲用水中微生物之檢驗法-綠膿桿菌之檢驗」;
(十四)總號13435類號N6273「包裝飲用水中微生物之檢驗法-糞便性鏈球菌之檢驗」;
(十五)總號13570-2類號N6276-2「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法(II)」;
(十六)總號13819類號N6296「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草劑殺丹之檢驗」。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10-30 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菌劑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之檢驗(二)」,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菌劑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之檢驗(二)」,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10-30 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以甲醛-三聚氰胺為合成原料之塑膠類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以甲醛-三聚氰胺為合成原料之塑膠類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09-06 訂定「食品中硼酸及其鹽類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中硼酸及其鹽類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06-20 修正「食品中二氧化硫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中二氧化硫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06-20 修正「免洗筷中二氧化硫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免洗筷中二氧化硫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06-19 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二)」,並自中華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二)」,並自中華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06-14 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12-06-07 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乳酸菌之檢驗」,為食品衛生管理法所定之食品衛生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乳酸菌之檢驗」,為食品衛生管理法所定之食品衛生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