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技術及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農糧類)-宜蘭場
一、培訓目標:
農業部農糧署為推動農產品生產到初級加工一元化管理制度,及協助農民及農民團體取得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以提升農產品附加價值,本(113)年度依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指定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辦理「加工技術及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農糧類)」,強化農民及農民團體對食品衛生安全與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相關法規的認知及農產品原物料與加工製程把關能力,以確保農產加工品品質與衛生安全,完成本訓練並考試合格取得及格證書為申請農糧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之應備文件。
二、培訓對象/資格:
為使訓練資源有效用於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制度之推動,本計畫培訓之農民及農民團體應具備下列條件及檢具證明文件,於報名時備齊資料進行書審,若資料不齊或不清楚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調訓。
1. 調訓遴選優先順序及應檢附文件:
優先順序 |
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
1. 具備合法農糧產品加工室、碾米機房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
農民或農民團體證明文件及加工設施之容許使用同意書或使用執照證明文件 |
2. 生產原料具溯源登錄、產銷履歷驗證或有機驗證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
農民或農民團體證明文件及溯源登錄、產銷履歷驗證或有機驗證之證明文件 |
3. 獲選農業部(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百大青年農民者 |
輔導同意書及核定函 |
4. 農民 |
農民證明文件(備註1) |
5. 農民團體 |
農民團體證明文件(備註2) |
備註1: 農民證明文件:農民健康保險、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或獲選農業部(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百大青年農民之輔導同意書及核定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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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2: 農民團體證明文件:農會或農業合作社單位在職員工薦送證明文件(每單位可推薦正取2名,餘額為備取,文件形式不拘,得以函文或其他足以代表該單位薦送之證明佐證)。 |
2. 經上揭順序遴選後有餘額者,由主辦單位開放各分署、打樣中心推薦適合人員,依報名先後順序遴選調訓。
三、培訓內容:
本培訓計畫課程包括「農產加工危害管制及相關法規實務」系列及「原料保藏及初級加工作業實務」系列共40小時,筆試1小時。
農產加工危害管制及相關法規實務系列 19hr |
時數 |
原料保藏及初級加工作業實務系列 21hr |
時數 |
1.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暨相關法規說明 |
3 |
1. 農產品原料驗收管理作業 |
2 |
2.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介紹 |
2 |
2. 農產品原料管理及其流通保鮮技術 |
2 |
3.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介紹 |
3 |
3. 穀類雜糧及其加工製品危害分析及管制 |
2 |
4. 食品標示管理介紹 |
2 |
4. 農產品加工原理與方法(乾燥、粉碎、碾製、焙炒、冷凍、冷藏) |
5 |
5. 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規劃管理 |
2 |
5. 不合格原料處理程序與操作 |
1 |
6. 產品追溯追蹤管理介紹 |
1 |
6. 食品添加物使用與管理作業 |
2 |
7. 農產品原料、製程及產品批號管理介紹 |
2 |
7. 病媒防治作業 |
2 |
8. 設備器具清洗消毒作業 |
2 |
8. 農產品加工流程規劃 |
2 |
9. 5S管理與應用實務 |
2 |
9. 農產品及其加工製品危害分析與管制 |
2 |
10. 農產品加工流程管制作業標準與確認 |
1 |
四、訓練費用:
由農業部農糧署『113年推動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制度計畫』補助支付,酌收課程費用每人500元,所收費用全數使用於開班業務,惟學員所需之交通、住宿費請自理。
五、報名方式:
113年2月19日12:00起開放報名,報名截止時間: 逐各場次受理報名截止日期訂定,一律採線上報名,並上傳相關資料。
六、辦理地點/時間/報名截止日:每場次30~35名。
場 次 |
場地 |
上課日期 |
報名截止日期 |
桃園場 |
桃園農改場 |
04/17-04/19 |
03/25 |
04/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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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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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場 |
嘉義產業創新研發中心 |
05/15-05/17 |
04/15 |
05/23-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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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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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場 |
屏東同合農科商務會館 |
06/05-06/07 |
05/20 |
06/13-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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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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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場 |
安永心食館 |
07/10-07/12 |
06/15 |
07/18-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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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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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場 |
中國生產力中心南雲服務處 |
07/31-08/02 |
07/01 |
08/08-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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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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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場 |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 |
08/28-08/30 |
07/31 |
09/05-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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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09/13 |
七、錄取公告及調訓通知:
於每場次開班前三週於本所產業學院最新消息公告錄取名單(https://mms.firdi.org.tw/viewdetail/context/571 ),並另以簡訊、mail通知學員上課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
八、繳 費:
符合資格接獲錄取通知匯款帳號後7天內完成匯款,(未完成滙款者視同放棄資格,另由主辦單位遞補候補人員)。
九、發證資格:
符合報名資格全程參訓(缺席時數不得超過總上課時數1/10)且經考試成績及格者(70分(含)以上),即能取得「加工技術及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農糧類)」訓練及格證書,未及格者得補考,以1次為限。
十、承辦聯絡人:
食品所食品產業學院 劉小姐 03-5223191分機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