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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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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標題 內容
2021-07-01 「乳品類衛生標準」等10項衛生標準,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301577號令廢止,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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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源:第 十七 條
2021-06-29 「特定物品檢疫物輸入核准辦法」,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以農防字第1101493954A號令訂定發布,本案發布令(含法規命令條文)內容請逕至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oa.gov.tw)或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baphiq.gov.tw)查閱,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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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修正為「特定植物檢疫物輸入核准辦法」並修正全文,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以農防字第1101493940A號令修正發布,本案發布令(含法規命令條文)內容請逕至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oa.gov.tw)或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baphiq.gov.tw)查閱,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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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8 預告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草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1007號
附件: 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 預告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草案。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三、「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 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
四、本規定預定自111年 7月1日生效。
五、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65。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hoppy654321@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五 條
2021-06-24 發布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1242號令
所屬法源:第 十五 條
2021-06-23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017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6-15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施行細則」,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15日以農牧字第110004283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法規命令條文)1份,請查照。
2021-06-10 「刊播農產品廣告資料保存管理辦法」,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11日以農牧字第1100042841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法規命令條文)1份,請查照。
2021-06-04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4日以農糧字第1101073337A號公告修正,茲檢送公告(含公告附件)1份,請查照。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4日以農糧字第1101073337A號公告修正,茲檢送公告(含公告附件)1份,請查照。
2021-06-04 「一百十年度漁產品加工罐頭及保存食品生產獎勵作業規範」,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3日以農授漁字第1101325568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行政規則規定)1份,請查照。 「一百十年度漁產品加工罐頭及保存食品生產獎勵作業規範」,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3日以農授漁字第1101325568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行政規則規定)1份,請查照。
2021-06-02 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腸桿菌科之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 主旨: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腸桿菌科之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訂定「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腸桿菌科之檢驗」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21-06-01 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1288號
附件: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增修訂摘要表及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各乙份




主旨:
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1.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
2.本次修正之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3.輸入本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十 八條准用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應檢附本部核發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影本。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21-06-01 預告「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修正草案 預告「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修正草案
所屬法源:第 十三 條
2021-06-01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β-胡蘿蔔素」,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β-胡蘿蔔素」,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β-胡蘿蔔素」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21-06-01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甜菊醣?」,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甜菊醣?(來自Stevia rebaudiana Bertoni)」,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甜菊醣苷」,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甜菊醣苷(來自Stevia rebaudiana Bertoni)」,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甜菊醣苷」,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甜菊醣苷(來自Stevia rebaudiana Bertoni)」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21-06-01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己二烯酸鉀」草案及「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一氧化二氮」草案。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己二烯酸鉀」草案及「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一氧化二氮」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三、「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己二烯酸鉀」及「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一氧化二氮」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718
(四)傳真:(02)26531256
(五)電子郵件:hanyi@fda.gov.tw
(六)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analmal.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21-05-31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磷酸二氫鈉」,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磷酸二氫鈉」,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磷酸二氫鈉」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21-05-31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茶胺酸」,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茶胺酸」,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茶胺酸」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21-05-31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銨明礬」,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銨明礬」,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銨明礬」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21-05-31 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羅漢果醣?萃取物」,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羅漢果醣苷萃取物」,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羅漢果醣苷萃取物」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