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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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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標題 內容
2013-10-11 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金屬罐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金屬罐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3-10-09 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偏二氯乙烯塑膠類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偏二氯乙烯塑膠類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3-10-04 訂定「塑膠類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耐熱溫度標示符合性試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塑膠類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耐熱溫度標示符合性試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3-10-03 發布修正「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法規命令之授權依據及機關名稱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728號令
2013-10-03 廢止「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蟲劑亞滅培之檢驗」等七篇檢驗方法,為食品衛生管理法所定之食品衛生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廢止「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蟲劑亞滅培之檢驗」等七篇檢驗方法,為食品衛生管理法所定之食品衛生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3-10-02 廢止「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503號
附件:
主旨:廢止「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
公告事項:廢止「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
2013-10-02 訂定「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501號
附件:含牛肉及牛可食部為原料之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規定乙份
主旨:訂定「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規定」如附件。
2013-10-01 廢止「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三)」等九十五篇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廢止「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三)」等九十五篇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廢止公告檢驗方法清單詳如附件
2013-09-30 訂定「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3-09-30 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離子型抗球蟲藥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離子型抗球蟲藥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13-09-30 訂定「食品中黴菌毒素之檢驗方法-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及其乙醯衍生物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中黴菌毒素之檢驗方法-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及其乙醯衍生物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2013-09-10 修正「國內生產包裝水及以容器盛裝並直接販售之桶裝水業者應於產品標示中明確標示水源別及水源地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65號
附件:
主旨:修正「國內生產包裝水及以容器盛裝並直接販售之桶裝水業者應於產品標示中明確標示水源別及水源地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修正「國內生產包裝水及以容器盛裝並直接販售之桶裝水業者應於產品標示中明確標示水源別及水源地點」之法律授權依據。
2013-09-10 修正「經輻射處理之食品,其包裝上應顯著標示輻射照射處理標章」,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64號
附件:
主旨:修正「經輻射處理之食品,其包裝上應顯著標示輻射照射處理標章」,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修正「經輻射處理之食品,其包裝上應顯著標示輻射照射處理標章」之法律授權依據。
相關圖片
  • 輻射標章
2013-09-10 修正「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之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61號
附件:
主旨:修正「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之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修正「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之標示規定」之法律授權依據。
2013-09-10 修正「市售包裝減鈉鹽應標示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52號
附件:
主旨:修正「市售包裝減鈉鹽應標示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修正「市售包裝減鈉鹽應標示事項」之法律授權依據。

2013-09-10 修正「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72號
附件:
主旨:修正「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之法律授權依據。
2013-09-10 修正「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71號
附件:
主旨:修正「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之法律授權依據。
2013-09-10 修正「市售包裝果汁及蔬菜汁飲料應標示原汁含有率」,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63號
附件:

主旨:修正「市售包裝果汁及蔬菜汁飲料應標示原汁含有率」,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修正「市售包裝果汁及蔬菜汁飲料應標示原汁含有率」之法律授權依據。
2013-09-10 修正「含有咖啡因成分且有容器或包裝之飲料,應於個別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有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62號
附件:
主旨:修正「含有咖啡因成分且有容器或包裝之飲料,應於個別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有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修正「含有咖啡因成分且有容器或包裝之飲料,應於個別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有關事項」之法律授權依據。
2013-09-10 修正「包裝速食麵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60號
附件:
主旨:修正「包裝速食麵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修正「包裝速食麵標示相關規定」之法律授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