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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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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標題 內容
2021-06-23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017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5-17 預告廢止「乳品食品工廠產品衛生檢驗辦法」草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733號
附件:「乳品食品工廠產品衛生檢驗辦法」原條文及廢止理由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廢止「乳品食品工廠產品衛生檢驗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三、「乳品食品工廠產品衛生檢驗辦法」原條文及廢止理由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公共政策網路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91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sarah0212@fda.gov.tw
部長 陳時中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二 條
2021-05-12 訂定「阿勃勒(Cassia fistula L.)果實之使用限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199號

主旨:訂定「阿勃勒(Cassia fistula L.)果實之使用限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
公告事項:訂定「阿勃勒(Cassia fistula L.)果實之使用限制」如附件。
所屬法源:第 十五 條
2021-05-10 有關食品用二氧化碳之生產來源管理現況 發文日期:110年5月10日 FDA食字第1101301283號,有關食品用二氧化碳之生產來源管理現況,詳見公文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相關單位。
檔案下載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4-07 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二項。
三、「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14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sy77@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十五 條
2021-03-18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110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380號
附件:「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15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sherry40931@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3-17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231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3-11 訂定「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 Ast1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蝦紅素(astaxanthin)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104號

主旨:訂定「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 Ast1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蝦紅素(astaxanthin)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公告事項:訂定「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 Ast1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蝦紅素(astaxanthin)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如附件。
所屬法源:第 十五 條
2021-03-04 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所定採樣計畫之採樣原則指引草案徵求意見 預告訂定「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所定採樣計畫之採樣原則指引」草案,如對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布後30日內提出,或洽詢如下:
一、承辦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 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 話:02-27878000轉7317
四、傳 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katty@fda.gov.tw
檔案下載
所屬法源:第 十七 條
2021-03-02 發布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1928號

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
所屬法源:第 二十二 條
2021-02-24 預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24日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223號
所屬法源:第 十五 條
2021-02-22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4562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2-04 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五條附表三 發布日期:110年2月4日
發布文號:衛授食字第1091304812號令
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五條附表三,並定於110年7月1日起實施。
本次修正重點,為增訂嬰幼兒食品中縮水甘油脂肪酸酯之限量規定。
檢附發布令、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供參
所屬法源:第 十七 條
2021-02-04 食品原料冬青葉(Ilex guayusa)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4732號

主旨:訂定「食品原料冬青葉(Ilex guayusa)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公告事項:訂定「食品原料冬青葉(Ilex guayusa)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如附件。
所屬法源:第 十五 條
2021-02-03 公告110年度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辦理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條第6項及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9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業務之受託機構名稱、所在地、執行業務種類及項目與委託期限詳述如下:
(一)受託機構名稱: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
(二)所在地:11557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5號3樓。
(三)執行業務種類、項目及範圍:辦理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之新案、許可文件換發、補發、展延、轉移、註銷及登記事項變更等業務委託辦理。
(四)委託期限: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二、經委託之查驗登記申請案件辦理流程,請參考「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11條規定(詳如附件)。
所屬法源:第 二十一 條
2021-01-29 公告110年度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辦理。 公告110年度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辦理。 【發布日期:2021-01-29】 發布單位:食品組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條第6項及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9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業務之受託機構名稱、所在地、執行業務種類及項目與委託期限詳述如下:

(一)受託機構名稱: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

(二)所在地:10075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51號9樓。

(三)執行業務種類、項目及範圍:辦理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之新案、許可文件換發、補發、展延、移轉、註銷及登記事項變更等業務委託辦理。

(四)委託期限: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二、經委託之查驗登記申請案件辦理流程,請參考「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11條規定(詳如附件)。
所屬法源:第 二十一 條
2021-01-27 發布修正「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3385號

修正「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所屬法源:第 十五 條
2021-01-25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4438號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所屬法源:第 十八 條
2021-01-12 檢送修正「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2日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4852號主旨:檢送修正「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所屬法源:第 十五 條
2021-01-05 食品原料咖啡葉(Coffea arabica、Coffea canephora)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3715號

主旨:訂定「食品原料咖啡葉(Coffea arabica、Coffea canephora)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公告事項:訂定「食品原料咖啡葉(Coffea arabica、Coffea canephora)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如附件。
所屬法源:第 十五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