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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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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標題 內容
2024-01-08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α胺基異戊酸」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α-胺基異戊酸」。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α胺基異戊酸」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α-胺基異戊酸」。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三、「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α胺基異戊酸」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三)聯絡人:徐小姐(四)電話:(02)27877718(五)傳真:(02)26531256(六)電子郵件:hanyi@fda.gov.tw(七)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analmal.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24-01-04 訂定「食品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食品原料長柄菊(Tridax procumbens)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食品原料諾麗(Morinda citrifolia)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及「食品原料(洋)車前子殼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等四項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2837號
附件:食品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食品原料長柄菊(Tridax procumbens)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食品原料諾麗(Morinda citrifolia)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食品原料(洋)車前子殼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主旨:訂定「食品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食品原料長柄菊(Tridax procumbens)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食品原料諾麗(Morinda citrifolia)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及「食品原料(洋)車前子殼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等四項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公告事項:訂定「食品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食品原料長柄菊(Tridax procumbens)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食品原料諾麗(Morinda citrifolia)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及「食品原料(洋)車前子殼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等四項規定。
 


所屬法源:第 十五 條
2023-12-26 預告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肉鹼(L-肉酸)」草案。 主旨:預告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肉鹼(L-肉酸)」草案。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二、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三、「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肉鹼(L-肉酸)」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三)電話:(02)27877718(四)傳真:(02)26531256(五)電子郵件:hanyi@fda.gov.tw(六)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analmal.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23-12-15 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罰鍰處理原則」第二點,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2006438號
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罰鍰處理原則」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罰鍰處理原則」第二點


所屬法源:第 四十五 條
2023-12-14 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主旨: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其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
二、本次修正之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三、輸入本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准用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應檢附本部核發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影本。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23-12-14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主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應依照輸入規定F01、F02辦理。
二、本次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
三、輸入規定F01:輸入商品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
四、輸入規定F02:本項下商品如屬食品、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等食品相關用途或含有前述物品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



所屬法源:第 三十 條
2023-12-04 公告廢止「健康食品工廠良好作業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2518號
附件:原規定及廢止理由各1份
主旨:廢止「健康食品工廠良好作業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公告事項:廢止「健康食品工廠良好作業規範」。 


2023-12-04 發布訂定「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2513號
附件: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訂定「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附「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2023-12-04 有關我國預告訂定「水生動物類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一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FDA食字第1120026869C號
主旨:有關我國預告訂定「水生動物類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一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我國於111年7月4日預告訂定旨揭規定草案,並於同年月6日透過WTO/SPS平台通報,要求輸入供食品用途之水生動物類產品,須來自我國核准生產設施,並逐批檢附輸出國或原產國主管機關簽發之官方證明文件正本。
二、本署持續向各國洽談官方證明文件樣式、核准出口之生產設施清單等事,將視各國實際提送所需資料之進程,並評估適當緩衝期以後辦理公告作業,旨揭規定草案之正式實施日期尚待確定,請仍以本署網站公告資訊為準。
三、除前第二項洽談文件外,貴單位依實務經驗於執行旨揭規定草案時,倘有窒礙難行之處,請詳述實務情形,俾利本署錄案評估與確認。
2023-11-30 廢止「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2091號
附件:
 
廢止「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所屬法源:第 二十一 條
2023-11-30 發布修正「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2086號
附件:修正「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修正「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附修正「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所屬法源:第 二十一 條
2023-11-14 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酸性白土(活性白土)」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酸性白土」。 主旨: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酸性白土(活性白土)」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酸性白土」。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三、「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酸性白土(活性白土)」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三)電話:(02)27877718(四)傳真:(02)26531256(五)電子郵件:hanyi@fda.gov.tw(六)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analmal.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23-11-14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α–醣基異槲皮苷」,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α–醣基異槲皮苷」,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α–醣基異槲皮苷」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23-11-13 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三條附表一 公告日期:112年11月13日
公告文號:衛授食字第1121302346號公告
 
檢附公告、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 


所屬法源:第 十七 條
2023-11-13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藍色二號」草案。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藍色二號」草案。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三、「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藍色二號」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三)電話:(02)27877718(四)傳真:(02)26531256(五)電子郵件:hanyi@fda.gov.tw(六)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analmal.fda.gov.tw/)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23-11-13 修正「食品中總配醣生物鹼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中總配醣生物鹼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公告事項:修正「食品中總配醣生物鹼之檢驗方法」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
2023-11-13 檢送經濟部112年10月27日經授標字第11253000880公告國家標準(含制定及修訂重點)(如附件),請惠予轉知所屬相關機關、團體或廠商,請查照。 檢送經濟部112年10月27日經授標字第11253000880公告國家標準(含制定及修訂重點)(如附件),請惠予轉知所屬相關機關、團體或廠商,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經標標準字第11210202200號
2023-11-10 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八款及第十款標示違規罰鍰處理原則」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2004852號
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八款及第十款標示違規罰鍰處理原則」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八款及第十款標示違規罰鍰處理原則」第二點


所屬法源:第 四十七 條
2023-11-10 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2471號
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所屬法源:第 十五 條
2023-11-10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藍色一號」,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藍色一號」,並自即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藍色一號」

所屬法源:第 三十八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