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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
首頁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
部位
類別 中文名稱 外文名稱 學名 部位 備註
菇蕈類 冬蟲夏草菌絲體 菌絲體 1.產品外包裝標示:(1)於產品外包裝明顯易見處,加註「本產品非中藥材冬蟲夏草之製品」之醒語;其每一個字字體之長寬,不得小於四公厘。(2)於產品外包裝上明確標示菌株之中文名稱及拉丁學名。(3)本食品於標示或廣告時,應完整標示「冬蟲夏草菌絲體」七個字,不得僅標示「冬蟲夏草」四個字,且該七個字之字體,應大小一致。2.食品品名標示為「冬蟲夏草菌絲體」時,其使用之菌株須為中華被毛孢(Hirsutella sinensis),或分離自冬蟲夏草之蟲草相關菌株。3.冬蟲夏草菌(Cordyceps sinensis)之無性世代為中華被毛孢。本食品使用中華被毛孢為原料時,食品業者免提供菌株來源證明,但仍應具備該菌株之鑑定證明。4.本食品使用中華被毛孢以外之菌株為原料時,食品業者應具備該菌株分離自冬蟲夏草之來源、詳細加工或製造過程、規格及食用安全性等相關證明文件,送衛生福利部(原行政院衛生署)備查。(101.2.9署授食字第1001303885號)